【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钢结构工程取费的回复函
新沂市审计局:
你局“关于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清产业园建设项目(EPC)钢结构取费咨询函”收悉,在基于完全执行现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的情况下,对于该项目钢结构工程套用现行定额计价中相关取费问题咨询回复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单独发包的构件吊装标准执行,其他费用标准(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除外)、规费等)按建筑工程取费。
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按单独发包的构件吊装标准执行;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建筑工程取费。
三、补充说明的是,如果双方约定钢构件按成品购入,并以成品预算价格计入工程造价,费用标准则均按单独发包的构件吊装工程执行。
其他工程与本项目类似的,均按上述意见执行,不再另行回复。
附:新沂市审计局咨询函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