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5-11-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苏建注函〔2015〕216 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度造价师延续注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徐州市辖区及各市县延续注册的办理时间: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8日(周三);
2、 如有造价师未进行身份证读卡,请有关办理人员务必携带造价师二代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延续注册;
3、 造价师延续注册印章费16元/枚。
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