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工价〔2013〕8号
2013年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各市造价处(定额站):
2013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起步之年,也是全市实现转型升级的突破之年,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型升级为主线,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勇于担当,雷厉风行,坚持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助推全市造价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以工程造价计价服务水平的提升推动造价管理转型升级。
(一)继续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围绕“医药·文化·生态名城”建设,做好体育中心、新区高级中学等局重点工程跟踪服务,研究总结造价管理的经验和方法。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情况确定跟踪项目,为政府投资工程把好造价关。
(二)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参加省造价总站组织的《建设工程计价与计量规范》宣贯培训,推进新版计价与计量规范在全市顺利实施。配合做好新版计价表的修编后期工作,做好新版计价表出版发行后的交底培训工作,保障新版计价表顺利贯彻执行,更好地满足全市工程造价计价需求。
(三)做好人工工资指导价的测算、发布工作,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与本地区有代表性的施工企业和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建立市场劳务用工成本测报机制。在原有测报点的基础上,每个市增加到10个测报点以上,确保人工工资指导价动态反映市场用工成本变化。
(四)做好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工作。坚持每两月一次的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及咨询企业业务骨干参加的造价咨询业务研讨例会制度,集中解决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紧紧把握“四新”和节能技术的应用和发展,认真编制“四新”和节能技术补充定额。
二、以狠抓咨询市场秩序为重点推动造价管理转型升级。
(一)建立健全咨询成果质量评价机制。按省造价管理总站部署,根据年内出台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探索建立本市咨询成果编制质量与咨询企业及人员信用标准、执业资格、教育培训、考核结果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对咨询成果编制质量较差的编制人员暂停其执业资格,经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
(二)根据省造价管理总站安排,选择1-2个全过程跟踪项目进行剖析,对咨询企业全过程跟踪的具体内容和深度进行调研,全面推广咨询企业全过程跟踪服务。
(三)继续做好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本年度造价员考试工作。一是组织本地区2013年造价师参加初始注册培训;二是对2012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师补开通网络继续教育;三是做好2012~2013年度造价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四是认真做好2013年度全省造价员资格考试的组织、报名、考试、发证等工作。
(四)加强咨询市场动态监管。一是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探讨成立咨询企业预选库,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抓好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动态监管,及时记录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每季度对招标控制价备查情况及咨询企业管理系统、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填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分支机构和单项业务备案的管理,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以信息化服务水平的提升推动造价管理转型升级。
(一)根据省造价管理总站更新后的网上价格发布系统,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价格发布模板,发布建筑材料指导价,拓宽材料信息价采集渠道,增强发布系统的灵活性,丰富材料发布品种,提高信息发布准确率。
(二)结合住建部出台的《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办法》及省住建厅准备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制定本市配套实施细则,研发“信息价发布系统”,建立健全材料价格信息库等,全面提高本市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全年发布6例工程造价实例、12例典型工程造价指标、16例城市住宅信息、2 次标准工程造价指数,每季发布单方造价指标,为控制工程造价计价提供信息服务。
(四)提高期刊和网络信息发布质量。根据2013年度《泰州工程造价管理》编辑部分工,各编委成员要高度重视造价信息发布工作,认真执行造价信息采集发布的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坚持发布前质量评审和发布后质量评价制度,确保期刊和网络信息发布的质量。
四、以强化队伍建设推动造价管理转型升级。
(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做到平时学习有记录,重要学习有心得。二是鼓励单位职工加强学习和继续教育,参加课题交流、业务论坛、计价研讨等各种活动,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编印工程造价案例汇编和业务文件汇编,为提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提供参考。
(二)指导协会开展工作。在做好培训、沟通、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协会的优势,调动全体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研讨当前工程造价热点、难点问题,对工程计价中共性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不断增强行业影响力,引导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三)继续加强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推进“精细化”管理,制订单位办事指南,制定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营造快捷高效的办事环境;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每月将办事结果通过网站及刊物向社会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促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把预防腐败工作寓于各项工作措施中,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树立单位良好形象。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