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州市2012—2013年江苏省全国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及2009—2011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补习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13-02-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泰工价〔2013〕5号
关于开展泰州市2012—2013年江苏省全国
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及2009—2011年度
造价员继续教育补习的通知
各市造价处(定额站)、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江苏省全国造价员继续教育以及2009—2011年度造价员补习的通知》(苏建价函〔2013〕0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及补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市凡持有全国造价员证书的人员均需参加本次造价员继续教育,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可不参加。
二、培训形式
我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全部采用网络教育的方式进行。
(1)登录“www.ceca.org .cn”,点击页面右侧“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2)在登录“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时,参加2012年—2013年网络教育学习的,请先选择 “苏”,然后再输入证书号,例如“苏*********”;参加2009年—2011年网络教育补习的,请先选择“苏补”,然后再输入证书号,例如“苏补*********”。
(3)交费方式:按照中价协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中提示的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进行(注意:不要汇到省造价总站或市造价管理处),交费附言中注明:姓名、造价员证书号、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请写明“2012年—2013年江苏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或“2009年—2011年江苏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补习”。
(4)课程播放时间: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5)按规定完成学习后,请打印“造价员网络教育合格证”或“造价员网络教育补习合格证”。2014年起,市区造价员可携带本人造价员证书及合格证到泰州市造价管理处(海陵南路308号住建局8楼8030室)加盖继续教育合格印章;各市造价员可将造价员证书及合格证送至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汇总后一并送至泰州市造价管理处加盖继续教育合格印章。
(6)网络运行、技术服务、收费发票及服务咨询由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电话:010—82326699、4008105990、010—82318888。
三、培训时间
网络教育学习时间为20学时,补习教育时间为30学时,请务必在2013年12月底前全部学习结束,凡是已开通到期没学完的课程一律无效。
四、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根据中价协的规定,2012—2013年20学时网络教育学习课程收费标准为200元/人,2009年—2011年30学时网络教育补习课程的收费标准为300元/人。
五、联系方式
市区 0523-86882382 钟 莉
泰兴 0523-87723050 印志祥
靖江 0523-84891025 施金芳
兴化 0523-83308035 何小斌
姜堰 0523-88292209 陈秋平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