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州市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12-05-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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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泰工价〔2012〕6号
关于开展泰州市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苏建价函〔2012〕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我市2012年前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的造价工程师均需参加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形式
(一)泰州市 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方式,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造价工程师必须完成60学时必修和选修课的学习。
(二)已参加过2012年度江苏省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前培训的造价工程师,请于2013年1月份打电话至省造价管理总站(025-51868985),省站将根据其注册情况,开通2013年30学时选修课的网络教育,已注册的用注册号,未注册的将予以临时号参加网络学习,网络教育学时加上初始注册前培训30学时,两年共计60学时。
三、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一)课程开通与播放时间
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共计60学时同时开通,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必修课除修满30学时课程外,还需要通过网上在线考试,选修课需修满30学时,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打印2012年至2013年度网络教育合格证明,无需另外盖章。若过期没学完或没考完,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网络教育网址:www. ceca. org. cn
(三)网络继续教育报名时间及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4日止。市区造价工程师到市造价处(海陵南路308号住建局八楼8030室)综合科报名,泰兴、靖江、姜堰、兴化的造价工程师到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报名。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5月25日前将本地区报名人员电子汇总表格(见附件)及费用汇总后报泰州市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市区 0523-86882382 钟 莉
泰兴 0523-87723050 印志祥
靖江 0523-84891025 施金芳
兴化 0523-83308035 何小斌
姜堰 0523-88292209 陈秋平
四、其他
(一)收费标准: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网络教育课程费用为600元/人(含必修课的继续教育统一教材)。教材将于6月份发放,届时凭发票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领取。
(二)根据中价协会员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对上一年度交纳1万元会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下一年度每个单位有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可免费享受30学时网络教育学习。会员单位可以通过密码锁登录中价协咨询企业管理系统激活老卡。
附件:泰州市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
泰州市2012年—2013年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报名汇总表
市造价管理站(处)
已注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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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注册证号(建[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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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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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号(zsjs╳╳╳)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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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临时号的用老的临时号,没有临时号的省造价管理总站将统一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