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泰工价〔2012〕2号
2012年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各市造价处(定额站):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的关键一年,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以提升工程造价计价服务水平、加强工程造价市场监管、提高工程造价信息服务质量为重点,创新、务实、高效地推动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推进工程造价计价改革与服务
(一)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围绕“医药·文化·生态名城”建设,做好稻河古街区、金融商务区、省泰中老校区保护性改造、市政管网覆盖等局重点工程的造价跟踪服务。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情况确定跟踪项目,为政府投资工程把好造价关。
(二)健全和完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配合省站修编2012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专业计价表,做好出版发行后的交底培训工作。紧紧把握“四新”和节能技术的应用和发展,认真编制“四新”和节能技术补充定额。
(三)做好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公布办事指南、制作争议评审报告样式等手段,大力推广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制度,不断完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鼓励工程实施阶段即引入该机制,充分发挥其高效、灵活、专业等优势,为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提供服务。坚持每两月一次的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及咨询企业业务骨干参加的造价咨询业务研讨例会制度,集中解决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四)完善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根据省站《招标控制价与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会同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台我市实施细则,统一备案资料,优化备案流程,实施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网上备案。
二、着力规范咨询市场秩序
(一)加强咨询市场动态监管。应用“咨询企业管理系统”、“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加强咨询市场和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加大两个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做到每天检查一次,每季度通报一次。对企业资质预警、项目登记超期等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情况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加强对分支机构和单项业务备案的管理,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办法,配合省站开展咨询企业和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完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集中填报工作,形成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实时记录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咨询成果质量评价机制。按省站部署,逐步完善和统一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咨询成果编制质量与咨询企业及人员信用标准、执业资格、教育培训、考核结果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对咨询成果编制质量较差的编制人员暂停其执业资格,经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切实提高咨询成果编制质量。
(四)做好造价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配合省站组织好2012年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培训,开展二年一次的造价工程师集中培训或网络培训,对未完成三年一次继续教育学时的造价员进行教育培训。
三、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信息化管理。一是根据省站出台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配套实施细则。二是配合省站完成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数据库的改造,实现各专业之间名称、规格、计量单位、编码的统一和规范。三是开发“信息价发布系统”,建立材料价格信息库,全面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二)提高期刊和网络信息发布质量。一是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造价信息发布工作,实行分管领导和信息工作人员责任制,安排专人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生产企业、价格采集点,及时掌握建材价格变化情况,对发布周期内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时,应调查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原因,及时发布材料价格预警信息或补充发布指导价或信息价。二是认真执行造价信息采集发布的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坚持发布前质量评审和发布后质量评价制度,确保期刊和网络信息发布的质量。三是各市可采取灵活用工形式,聘用(聘请)一部分专、兼职的信息采集员,建立一支具有专业知识、稳定、负责的信息采集队伍。四是在常用材料基础上,扩大工程造价信息的材料品种覆盖面,增加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信息价。
(三)丰富指数指标发布内容。应用工程造价指数指标、典型工程和实例工程造价分析发布系统,全年发布4例工程造价实例、7例典型工程造价指标、11例城市住宅信息、2 次标准工程造价指数,每季度发布竣工工程单方造价指标。
(四)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做好 “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的应用,及时调整优化系统功能,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推动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流程化、便捷化迈进。
四、强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建设
(一)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认真学习《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工程量清单计规范》等政策规定,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宣传贯彻力度,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适时制定相关措施,稳步推进工程造价计价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指导协会开展工作。在做好培训、沟通、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协会的优势,调动全体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研讨当前工程造价热点、难点问题,对工程计价中共性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不断增强行业影响力,引导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做到平时学习有记录,重要学习有心得。二是鼓励单位职工参加各种学习和继续教育,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职工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继续加强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自主创新的思路指导日常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营造快捷高效的办事环境。坚持政务公开,每月将办事结果通过网站及刊物向社会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坚持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三结合,把预防腐败工作寓于各项工作措施中,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树立单位良好形象。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