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考试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11-06-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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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工价〔2011〕11号
关于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
知识竞赛考试的通知
各市造价处(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泰工价〔2011〕9号),全市共有132名造价从业人员(详见附件)报名参加市级竞赛,现将市级竞赛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1年6月24日上午9:30至11:00;
考试地点:泰州市住建局3042室(海陵南路308号)
二、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1分;多选题30题,每题2分,总分100分。试题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时将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上接受检查,考生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
(二)进入考场,考生只能带钢笔、圆珠笔等必备工具,不得携带书籍、资料,以及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
(三)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考场安静,独立答题,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如有违反将通报其单位,并取消考试成绩。
(四)根据考试分数,确定团体与个人排序,其中团队奖按总分计取,对获奖个人和团队将给予奖励并推荐参加省级竞赛。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