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11-05-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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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工价〔2011〕9号
关于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造价处(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66号令),促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相关配套文件的贯彻执行,根据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苏建价函〔2011〕2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竞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和参加人员
(一)竞赛内容:《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其释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正文部分、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法规文件等(见附件1)。
(二)参加人员:全市造价管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中介机构的造价从业人员。
二、竞赛要求
(一)此次竞赛分个人和团体赛,参赛数量不限,团体竞赛每队为三人。
(二)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积极派员参赛,并做好本地区竞赛的组织、发动、宣传工作。
(三)各造价咨询企业均应参加团体竞赛,其他单位和个人自愿参赛。
三、竞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从2011年5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为学习研讨、市级竞赛和省级竞赛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研讨阶段(5月21日-6月15日)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根据竞赛重点及范围,组织本地区参赛人员进行重点学习和研讨。
(二)市级竞赛阶段(6月15日-6月25日)
市级竞赛由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组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题型为单选题40题,每题1分;多选题30题,每题2分,总分100分。根据考试分数,确定团体与个人排序,其中团队奖按总分计取。
市级竞赛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获奖团体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金1800元、1200元、600元奖励,其中,造价咨询企业获奖的将作为良好行为予以记录。个人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金1200元、900元、600元奖励,并作为造价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予以记录。
(三)省级竞赛阶段(7月1日-7月10日)
根据市级竞赛结果推荐获奖个人和团体参加省级竞赛。对于省级竞赛获奖的团队和个人,省造价管理总站将颁发荣誉证书。造价咨询企业团体和个人获奖情况将与咨询市场信用评价、评优工作挂钩。获奖人员如参加2011年造价员考试将获20分加分,个人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2000元、1200元、800元奖励。
四、报名方式
联系人:王若冰;联系电话:86882637。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