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1-01-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苏建价函(2011)2号
关于2009-2010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行业
创新奖评审结果的通报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工程造价行业改革创新,推进我省工程造价行业发展,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苏建价站[2006]12号)和《关于开展“2009~2010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建价函[2010]24号)有关要求,省造价总站组织开展了2009-2010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评审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创新奖中南京市上报1项,无锡市上报4项,常州市上报4项,苏州市上报5项,扬州市上报14项,泰州市上报1项,共计29项。其中申报单位奖的23项,申报个人奖的6项。此次申报的项目包括了行业管理机构和咨询企业在优化管理程序、完善经营机制、丰富造价信息资源、研究专业理论、建设企业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创新。
本次创新奖的评选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公开、公平和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规则进行审核、筛选,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省站。第二阶段,省站组织相关人员在打分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了审议和讨论,并进行投票复评。第三阶段,省站邀请相关专家,对复评排名前8位的项目进行了审定,并对其中5个涉及计算机软件、系统的项目进行了现场操作演示。根据创新奖评选办法的有关原则,最终确定了8个项目获奖,其中一等奖空缺,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规定,省站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集体、个人荣誉证书和奖金,并通报表扬。获奖名单详见附件。
获得二等奖的,单位奖奖励3000元,个人奖奖励1000元;获得三等奖的,单位奖奖励1000元,个人奖奖励500元,以上经费由省站列支。有关地区、部门和获奖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及有关人员另行给予奖励。
希望各市在今后的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推进我省造价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抄送:各市建设局(建委)、建设部标准定额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