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季度咨询企业信息化应用情况的通报
【 信息发布时间:2011-01-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泰工价〔2011〕1号
关于四季度咨询企业信息化应用情况的通报
各咨询企业:
为提升咨询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根据工作计划,现将咨询企业“监管系统”和“工程造价管理系统”4季度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管系统使用情况
(一)人员管理(双重身份、单位不同人员)
截止1月7日,全市有曹如春等18人造价师和造价员注册(从业)单位不一致。(见附件1)
截止1月7日,全市有3家咨询企业被资质预警。(见附件2)
(三)项目登记
201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监管系统项目登记情况较多的企业为泰州经纬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方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泰州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登记较少的咨询企业为靖江市众信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靖江天地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登记项目的咨询企业为泰州市兴和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江苏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见附件3)
此外,“监管系统”在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有少数企业项目登记出现严重的超期现象,据统计,全市四季度超期登记的咨询项目达249个,占已登记项目数的42.28%,严重影响了咨询项目成果数据采集的时效性。
二、工程造价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四季度以来,市区10家咨询企业通过“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办理竣工结算备案计40项,数量较三季度有明显下降,据统计,未办理竣工结算备案项目的咨询企业为泰州方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市兴和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金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见附件4)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根据造价师、造价员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应在30天内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且双资格人员不能分别注册在两个不同单位的规定,请双重身份、单位不同人员立即办理变更手续。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资质后,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管系统将自动发出预警,预警时间为60日,60日后省住建厅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凡因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标准被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将影响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评优,各咨询企业在办理变更时应尽量避免出现变更后不符合资质标准的情形,一旦出现预警后应及时进行自我整改。
(三)各咨询企业应严格实行业绩网上报告制度,所有咨询项目均应在出具报告书40日内通过监管系统及时进行登记,并应着力提高数据填报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