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8-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按照《市造价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泰工价党〔2009〕5号)和局党委“四明确一承诺”的要求,特致函对我处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请于8月23日前反馈我处,我处将专门设立征求意见箱。(地址:海陵南路308号泰州市建设局八楼;联系电话:0523-86882638,传真:0523-86882639)。
附:《泰州市造价处社会满意度调查表》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