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5-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咨询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价协〔2009〕10号)要求,我处将于6月1日起开展全市咨询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现就“咨询项目登记”和“咨询业绩”考核事宜说明如下:
一、凡发现2008年度咨询项目登记时数据填报错误或缺项的,应向我处申请打回,并重新修改后上报。(重新上报的项目不作为延迟登记项目,申请打回和重新上报工作应于5月30日前完成)
二、“咨询业绩”以5月30日前网上登记的2008年度咨询项目进行统计,各咨询企业应于5月30日前做好项目补登记工作。(补登记的项目将作为延迟登记项目)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