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07-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苏建函价(2008)330号
关于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49号令)的资质标准和相关规定,决定对我省不符合规定资质标准的89家造价咨询企业进行限期整改(企业名单及整改内容详见附件),整改时间为
请各市督促相关企业认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咨询企业管理系统中维护。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