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第一次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4-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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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08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第一次飞行检查的通知》(泰工价〔2008〕10号)要求,我处于4月10日至4月11日、4月15日至4月18日分两阶段对全市22家造价咨询企业(含1家分支机构)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咨询档案质量、《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以下简称《计价手册》)使用情况和“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咨询企业对去年第二次飞行检查情况通报中提出的共性问题能够认真分析和总结,通过进一步学习《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咨询档案质量和咨询服务水平均有提高。其中,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备,咨询档案有专人负责管理,咨询成果能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进行归档,现予以通报表扬。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也发现部分企业在档案管理、《计价手册》和“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体情况见附件):
(一)部分企业专职专业人员未充分认识到三级复核的重要性,未认真进行自校、复核、审核,只是签字或盖章,使三级复核制度流于形式。
(二)部分项目未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要求采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
(三)个别项目的存档资料缺项严重,缺少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卷内备考表等,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装订不够规范,档案未编页码,不便于事后查阅。
(四)部分企业不重视《计价手册》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在办理结算审核时,未严格按规定要求施工企业提供《计价手册》;个别企业在工程结算审核时,出现未按说明使用《计价手册》、或未按《计价手册》造价登记表中核定的费率取费、或未将工程结算审核情况及时在《计价手册》中登记等不规范现象。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参差不齐,部分咨询企业未按要求通过系统及时上报2008年1季度咨询业务量统计表。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各企业应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提高认识,并制订整改措施,抓紧进行整改。
(二)各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对《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的学习,高度重视咨询成果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建立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三)各企业应切实贯彻执行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未提供《计价手册》原件,不得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不得计取管理费、利润、劳动保险费;未经核定不得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结算审核情况应及时在《计价手册》中记载。
(四)各企业应严格按照3月5日市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全面使用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及时通过系统全面、准确录入相关数据,每季度末应通过系统上报咨询业务量统计表。
(五)各企业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还应强化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诚信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遵守执业道德的自觉性。
附件:1.咨询档案检查情况汇总表
2.《计价手册》检查情况汇总表
3. 咨询企业管理系统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