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年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1-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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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泰工价〔2008〕2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的通知》(苏建定[2004]30号)及《关于实施〈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的通知》(泰建定[2003]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对持有《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以下简称《计价手册》)的施工企业进行年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价手册》年检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古建、园林绿化工程且持有《计价手册》的施工企业(包括外省市进入本市承接业务的企业)。
二、《计价手册》年检办法
(一)年检需提供资料:①《计价手册》申报表(可到泰州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jstzzj.com下载);②《计价手册》原件(其中已结算工程的“工程造价登记表”须登记完整,并加盖审核单位及造价专业人员印章)。
(二)需新办《计价手册》或《计价手册》中“工程造价登记表”已登满需换证的企业,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供施工企业已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泰州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含海陵区、高港区)到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年检手续(地址:泰州市建设局8楼8022室,联系电话:0523-86882391);各市建筑施工企业请将《计价手册》年检资料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初审,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统一办理。
三、《计价手册》管理相关要求
(一)《计价手册》每年年检一次,各施工企业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年检手续。如企业资质、名称、法人代表等事项发生变更,应携带有关资料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二)施工企业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须出示《计价手册》,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部门进行施工合同备案审核后,在《计价手册》“工程造价登记表“相应栏目中载明该工程的合同价、合同工期、工程类别、管理费、利润、劳动保险的费率标准。
(三)施工企业申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时,须出示《计价手册》,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计价手册》“工程造价登记表”相应栏目中填写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费率。
(四)未办理《计价手册》或未如实填写《计价手册》中“工程造价登记表”并经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签字盖章认可的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办理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管理费、利润、劳动保险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附件:《泰州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申报表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