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200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考评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5-12-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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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造价管理处(定额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200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省外或省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范围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综合考评标准
综合考评标准包括基本考评标准与附加考评标准(见附件),首先按基本考评标准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考评,凡不满足基本考评标准所列情形之一的,综合考评结果定为不合格,对符合基本考评标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按照附加考评标准,采用百分制进行考评。
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得分90分以下、75分(含)以上为合格;得分75分以下、60分(含)以上为基本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综合考评需提供资料
1、年度工作总结;
2、综合考评自查评分表;
3、按照综合考评标准顺序排列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综合考评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综合考评标准进行自查打分,并详细填写得分情况说明(12月5日~12月11日);
2、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综合考评自查评分表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2月11日前);
3、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专人根据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资料,对照综合考评自查评分表得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12月13日前);
4、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辖区范围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所报综合考评资料连同核查结果一并报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12月14日前);
5、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牵头,组织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抽查,确定各单位综合考评等次(12月14日~12月15日)。
五、其它事项
1、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考评结果定为不合格,并作为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
2、综合考评结果将在《泰州工程造价管理》及“泰州市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布。
3、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泰州市建设局颁发“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证书,并推荐省建设厅表彰。综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分别给予警告、整改、通报、降级直至注销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处罚。
4、联系人:张友华;联系电话:6882382。
附件:综合考评标准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