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6-05-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举办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宣贯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我省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市造价处、市造价协会联合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和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举办两期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有关内容的宣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1、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
2、计价软件营改增整体解决方案。
二、参加人员
各建设、开发、施工、造价咨询及相关管理机构等单位造价专业人员。
三、宣贯时间及地点
1、第一期时间:2016年5月11日(周三)上午8:30-12:00。
地点:镇江市白玉兰酒店一楼多功能厅,人数约150人;
协办单位: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2、第二期时间:2016年5月12日(周四)下午1:30-5:00。
地点:镇江市观海楼酒店5楼吸江厅A厅,人数约150人
协办单位: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四、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宣贯会的人员请于5月9日下午4: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填好并注明参加期数发送至邮箱:369172802@qq.com,联系人:吕倩,电话:85299228。因场地有限,名额报满为止。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镇江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6年5月5日
附件: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宣贯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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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手机号码 |
参加期数(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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