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1-08-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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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价站(2011)5号
关于开展《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使用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随着市政养护行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的不断增多和广泛应用,原《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3年)》(以下简称“原定额”)亟待补充更新。为切实做好此定额的修编工作,请你们会同当地市政养护管理单位近期开展《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使用情况调研工作。调研提纲如下:
1、原定额总说明、册说明和章节说明中有哪些需要调整修改的内容?应新增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内容?
2、哪些定额子目中人工、材料和机械消耗量水平与实际测算施工水平的差距,需要在修编时调整?
3、目前已普遍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机械中需补充哪些定额子目?
4、定额中要删除的已淘汰的子目及其淘汰的理由和相关文件规定。
5、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费用定额的组成与现有养护单位运营模式是否衔接?存在哪些问题?希望如何调整?
6、哪些市政养护机械的成本与机械台班单价相差较大?哪些新型市政养护机械需要补充机械台班单价的?要求调整或补充机械台班单价的,要求收集企业近年来购买机械的销售合同,日常维修和一次大修理费的发票复印件。
7、收集原定额中需要勘误的内容以及其它省补充编制的有关定额子目。
8、其它相关意见和建议。
请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调研报告同时上报省造价总站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联系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张海达,电话025-51868502
电子邮箱:zhd_z@yeah.net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董为刚,电话18912970495
电子邮箱:18912970495@189.cn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各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