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2008年度盐城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9-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提高我市造价员业务水平,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的规定,全国造价员三年内继续教育不得少于30学时和省造价管理总站苏建价函(2008)25号《关于开展2006-2008年度江苏省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006-2008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集中培训人员
凡我市持有全国造价员证书的人员(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不参加)均需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培训。
二、集中培训形式
2006-2008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培训的方式,每期教育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加盖06-08年继续教育合格章,不合格者进行补考。
三、集中培训教材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和文件汇编》;
3、其它培训教材。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人员
培训时间:10月10日—10月27日;
培训地点:盐城西园宾馆(人民中路98号工学院本部西大门内)
具体培训时间及人员安排请登录:盐城工程造价信息网。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30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
请各造价员携造价员证报到,培训结束,统一加盖“06-08年继续教育合格(30)”章和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各造价员应按照培训时间安排参加培训,逾期不参加培训者,根据“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在造价员资格证验证时确定为“验证不合格”。
联系电话: 0515-88117700、88117755、88117731
盐城市直、亭湖、盐都区的土建造价员根据安排表参加培训,其他各县(市)造价员参加培训按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要求参加。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