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6-01-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16〕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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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市区建设工程安全
文明措施费计取及使用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6号)、《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连建管〔2006〕300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我市市区全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及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市区有72家承包人申请安全文明措施费现场考评,办理277个单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申请并进行了现场综合考评,在现场考评中,发现大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符合要求,参建各方的行为合法,承包人不仅在主体结构上按照规范施工,而且在造价和安全资料上也下了功夫并逐渐完善,要求发包人单独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财务中也能单列安全文明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有的承包人在没有专职财务人员的情况下,虚心请教,规范记录财务凭证及帐簿,在商务标中承包人都能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在实际施工中基本费大部分承包人都能投入到位。为做好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及计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安全文明现场考评,改善了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减少了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城市环境,加强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涌现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施工单位及项目,如连云港市房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瑞安花园安置小区14#、15#楼及地下室工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部分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没有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2、部分发包人没有在签定合同一个月或按约定的开工前的7天内,按照规定单独预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60%(没有付款票据)。
3、安全文明措施费是专款专用的,有的承包人是以工程款的形式,没有向发包人单独申请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用。
4、有的承包人申请安全文明措施费现场考评不及时,在建设工程将要完工时才申请现场考评,工程资料不全,财务账不完善等。
5、有的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费财务不规范,财务账本不齐全,凭证科目不对。
6、有的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对承包人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没有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各参建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发包人要了解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加强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文明措施费条款的签订,按照规定及时单独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承包人要规范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取及使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在现场安全资料及财务帐的规范上下功夫,保证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
3、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签证确认承包人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4、希望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措施费现场考评及费率测定。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