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5-07-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建价管〔201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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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我市造价经济指标报送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15年度连云港市经济技术指标的通知》(连建价管[2015]06号)文件精神,现将上半年各单位报送的工程造价经济技术指标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分配全市22家造价咨询单位报送177个工程造价经济技术指标任务,上半年有19家单位已上报94个工程造价指标,其中:典型工程造价指标54个,城市住宅造价信息31个,典型案例分析9个。按照文件要求规定时间上报的有12家,已完成全年任务的4家,未完成任务的4家,零报送的3家。总体来看,大部分单位在指标的规范、质量、时间要求和格式上有很大的进步,都能重视工程造价指标的报送,积极完成指标任务,超额完成任务的有1家: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在此提出表扬。对于上半年工程造价指标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及零上报的单位在下半年要重视并给予补报。上半年报送情况见附件。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大部分单位上报的工程造价指标没有按工程实际信息填写,如:海州区某住宅楼,这样我们掌握的工程造价指标地点、楼号不明确,失去了工程造价指标的意义。
2、大部分咨询企业在城市住宅表1中基础类型所包含的内容没有填全,指标不包括的内容没有注明。
3、有的单位填报的工程造价指标表格填错。如:某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表格按城市住宅填写。
4、有的单位填报的工程造价指标表格不完整,如:缺开、竣工时间。
5、有的单位填报的招标控制价的开、竣工时间虽然没有确定,但应有备注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时间,还有的单位将2014年的工程作为招标控制价上报。
6、有的单位填报人不够细心,将工程总造价的单位万元当成元填写工程总造价。
三、下步工作要求
希望各单位针对上半年上报的工程造价指标内容及存在的问题再仔细对照检查,有错必纠,单位负责人对以后上报的工程造价指标要检查指标真实内容、格式及要求上报的时间,以免犯不必要的错误。同时上报的工程造价指标要明确工程地点、楼号等实际信息,严把质量关,确保指标数据准确,做好下半年工程造价指标的报送工作。特别是零报送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指标的报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年终对仍没有上报的单位将点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2015上半年咨询单位工程造价经济技术指标任务报送情况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