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4-11-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连云港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文件 |
|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连建价协〔2014〕9号

关于我市开展2012—2014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苏建价[2008]5号)和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苏建价协[2014]10号)以及《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价协[2014]11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开展2012—2014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3年元月1日前取得正式乙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2013年元月1日前在本行政区域内已备案省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办事处性质除外),自愿申请参加2012-2014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二、评价内容和标准
1、评价内容:2012—2014年3个年度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信状况、成果质量、经营业绩、行业责任、行为记录。
2、评价标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苏建价协[2014]10号)规定的标准。
三、评价程序
第一阶段:企业自评阶段(2015年1月15日前)
1、申请参加信用评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填写《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见附件1),对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规定和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打分;
2、参评造价咨询企业将本企业的信用评价申报表及评分依据的相关材料(每家企业信用评价的书面资料应按规定(见附件2之表8)整理装订)复印件报送至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小组办公室(市造价站456号房间)。
第二阶段:核查阶段(2015年1月底前)
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小组在审核企业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对参评咨询企业进行考核打分,填写信用评价考核表(见附件2及《江苏省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附表1),打分结果(评分表)经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有书面授权书)、考核工作小组组长共同签字。
2、考核工作结束后,市评价小组将于2015年2月5日前将信用评价考核得分汇总表报送至省造价管理总站,省站将根据情况组织复核、复查阶段(2015年3月底前)。
四、有关问题说明
1、本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评价期为2012年至2014年三个年度。
2、专门负责咨询成果审核的技术负责人,可视同每年有工作业绩。
3、企业客户评价意见根据抽检的三个咨询项目(咨询项目标的额在500万以上)档案中的《江苏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效果评价表》的填报情况(按附件2表6)和市造价管理部门组织召开的建设、施工、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座谈会评议情况打分。2012年度抽检项目必须是2012年5月份以后出具咨询成果报告的项目。
4、2014年申请初始注册人员一律不计入注册造价师数量,造价师变更有省注册中心受理单的可计入注册造价师数量。
5、2012年、2013年建设部咨询企业统计年报中的造价咨询收入数据已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统一反馈给市评价小组,分支机构的年度业绩考核依据其财务报表,母公司的年度业绩考核不包含分支机构的数据。
6、良好行为奖项的认定以发文时间在评价期内为准。
五、要求
1、2012—2014年度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采用新标准,考核内容、打分标准与以往有所不同,望各参评咨询企业要认真学习新标准,并遵照执行。
2、评价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谨认真、实事求是。考核工作小组还将从咨询企业中抽调2名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人员检查咨询质量和档案管理。
3、此次信用评价不得影响咨询企业的正常业务工作。市考核小组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附件:1、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
2、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考核表(表1—表8)
3、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评分表
连云港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