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4-01-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14]03号
关于2013年度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
措施费计取及使用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6号)、《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连建管〔2006〕300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我市市区2013年度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及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度市区有67家承包人提出申请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综合考评,通过查看工程施工合同了解工程所签订的内容及开、竣工时间,除1家不符合现场考评外,共办理了66家承包人递交的230个工程项目。考评组通过现场考核及对有关资料的核查,实际考评了230个工程项目。发现大部分承包人在商务标中都能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工程施工中能够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施工现场达到了一定的要求、财务凭证、帐簿和安全资料在逐渐完善,基本费大部分承包人都能投入到位,通过现场考评及文明工地的创建,加大了投入,也改善了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减少了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城市环境,加强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通过安全文明现场考评,涌现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施工单位及项目,如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承建的茗馨花园沿街综合2#楼(2-A、2-B、2-C及地下室工程)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没有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2、部分发包人没有在签定合同一个月或按约定的开工前的7天内,按照规定单独预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60%(没有付款票据)。
3、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是通过工程款的方式,支付时没有明确其中含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费用。如: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河畔花城1#、12#楼及地下室工程。
4、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费财务帐册没有单列,如: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金鹰国际花园二期(9-11#、29-46#、一期地下室)。
5、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对承包人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没有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如:连云港市众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连去港市海庆中学教学综合楼。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各参建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发包人要按照规定及时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保证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
2、承包人要在财务帐的规范上下功夫,并且要加强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文明措施费条款的签订及现场管理。
3、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签证确认承包人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