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上半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情况的通报
【 信息发布时间:2013-07-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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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13]27号
关于2013年上半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施工企业结算编制质量,遏制结算编制高估冒算行为,规范咨询单位结算审核行为和咨询质量,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66号令),《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 财建〔2004〕369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对2013上半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共有23家发包人报送124个单项工程的竣工结算备案资料,其中民营投资工程较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有3家。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发包人竣工结算备案跨度较长,合同工期时间为2005-2012年,总建筑面积为959744.11M2(其中:国有投资的面积为172914.8M2),总合同价111775.98万元(其中:国有投资的合同价23933.04万元),送审价125855.06万元(其中:国有送审价为32511.79万元),核对价119442.74万元(其中:国有核对价为27197.15万元),平均核减率为5%。本次核查重点是结算审核核减率在6%以上的工程项目,共有12家。具体见附件。
通过核查,大部分承、发包人都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内容进行备案,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变更签证、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测定、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完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造价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结算质量有所提高。咨询企业进一步完善在工程概况、审核的依据、审核的主要内容、核减(增)与送审价对比、核减(增)与合同价对比等方面的内容,造价咨询质量进一步提升。做的比较好的有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送的东方领秀小区(2#-7#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造价核减率偏高,其主要原因包括:部分工程量多估冒算、有的定额套用不合理、部分材料价格未按平均价,安全文明措施费没核定等。如:连云港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平山花园安置小区(1-14#、15-1、15-2、16-19#楼)。
2、存在工程变更签证程序不规范现象。部分项目办理工程变更价款的确认和支付手续不及时,变更签证不及时或签证不规范,缺乏有效性。如连云港顺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青岛花园二期B16#楼工程
3、部分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在备案时没有及时到市造价站办理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费率核定单。如:南通富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博威•江南明珠苑29#、30#、31#、33#、34#楼及S-10商铺、2#人防地下室工程。
4、部分施工企业造价从业人员专业不齐全。存在一个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印所有专业的结算资料现象成果文件。如江苏永超建设有限公司造价员杨金聪。
5、某些项目没有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进行审核成果报告表述,三级复核流于形式,不能起到对咨询成果质量的控制把关作用。
6、外埠来连开展造价咨询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如:盐城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馨海名郡1-3#、6-8#、14#、16#、19#、21、22#。
三、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希望参建各方在以后的工程结算中做好以下几方面:
1、发包人应注重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及现场管理,完善现场签证手续,及时支付工程款,要求熟悉掌握结算备案程序,规范竣工结算的备案资料。
2、承包人应加强造价从业人员管理,根据有关造价文件及竣工结算资料准确的编制竣工结算。应有专人负责办理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申请及测定,合理确定规费和工程造价,杜绝各类高估冒算行为。
3、各咨询企业应加强造价从业人员的业务学习、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咨询成果资料特别是咨询报告书内容要全面,如:工程概况要写明基础类型、工程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参建的有关单位等情况,条理要清楚,特别是核减(增)的工程造价要具体。严格执行咨询业务三级质量复核制度。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取必须经市造价站的测定,合理确定费率。外埠来连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积极与市造价站联系,熟悉本市的结算备案程序,及时进行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对单项业务备案不及时、从业人员违规等现象在网上公示,并对违规作为记录在案,确保我市建筑市场公平、公正、和谐、有序、健康的发展。
附件:2013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抽查部分备案情况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