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上半年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及使用情况的通报
【 信息发布时间:2013-07-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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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13]26号
关于2013年上半年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及使用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6号)、《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连建管〔2006〕300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我市市区2013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及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上半年市区申请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综合考评26家,考评组通过现场考核及对有关资料的核查,共考评了71个工程项目,大部分承包人的造价和安全资料在逐渐完善,财务中也能单列安全文明措施费,财务凭证及帐簿做的比较规范,在商务标中承包人都能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在实际施工中基本费大部分承包人都能投入到位,改善了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减少了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城市环境,加强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通过安全文明现场考评,涌现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施工单位及项目,如江苏登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赛诺环球国际大厦、连云港市朝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海试验中学校教学楼及艺体教学楼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发包人没有在签定合同一个月或按约定的开工前的7天内,按照规定单独预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60%(没有付款票据)。
2、部分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没有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3、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是通过工程款的方式,支付时没有明确其中含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费用。如: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同科汇丰国际D7#、D11#楼
4、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费财务帐册没有单列,如:江苏苏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福园名邸住宅小区1-8号楼及地下室。
5、承包人虽然申请现场考评但合同、安全监督手续等还未办理。如: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海实验中学新海新区分校教学楼、科技楼、办公楼、图书楼、文体楼工程。
6、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对承包人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没有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如:连云港正帮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华泰丰泽园5-7#楼及1#地下车库工程。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各参建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发包人要按照规定及时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保证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
2、承包人要在财务帐的规范上下功夫,并且要加强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文明措施费条款的签订及现场管理。
3、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签证确认承包人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4、下半年将对责任单位违反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规定的情况,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在网上公布,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将其行为列入不良档案记录。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