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连云港市经济技术指标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13-02-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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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13]08号
关于报送2013年连云港市经济技术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开发区)造价站、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有关数据提供依据,根据《关于提供经济技术指标的通知》(连建价管〔2011〕04号文)文件精神和省造价总站及市造价管理工作重点,现对报送2013年经济技术指标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选取的工程应具有代表性,且工程必须是近一年竣(开)工的项目;
2、报送的内容为城市住宅造价信息、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工程造价实例分析。在报送时,要对工程概况、工程特征描述完整,如:土建、安装分部分项工程齐全;
3、企业负责人对报送的各项指标应严格把关,数据要填报完整、正确;
4、各单位报送的经济指标质量好的内容,将刊登在《连云港工程建设经济》或有关的工程造价信息网上;
5、每半年对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对没按规定上报的单位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此行为将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与考评挂钩。
二、报送的表格式:
按照2011年的表格式填报。
三、报送时间:
指标报送分1季度报送,3季度报送。各家每季度报送的指标数量不得少于指标分配表中的一半以上,报送的具体内容见附件。
联系人:于秀霞、邱建秋
电话:85502920、85505620
附件: 2013报送造价经济技术指标任务分配表
二O一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