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2012年上半年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情况的通报
【 信息发布时间:2012-07-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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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12]22号
关于连云港市2012年上半年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施工企业结算编制质量,遏制结算编制高估冒算行为,规范咨询单位结算审核行为和咨询质量,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66号令),《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 财建〔2004〕369号文)等有关精神,近期我们对本市2012上半年竣工结算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共有29家施工单位,报送了78个单项工程的竣工结算备案资料。从整个结算备案情况看,仅1家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其余均为民营或私营投资的工程。合同工期跨度为2006年-2012年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571101.19M2,总合同价格61700.57万元,送审价75322.56万元,结算价70504.64万元,平均核减率为6.39%。本次抽查重点是结算审核核减率在5%以上的工程项目,共有14家。竣工结算备案情况及所存在的问题具体见附件。
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资料方面:发包人在规范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规范、工程款支付、变更签证、等资料完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大多数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承包人通过工程竣工结算备案,造价从业人员进一步规范了执业行为,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能按照有关规定,施工结算质量有所提高。有的咨询企业事先与造价站沟通,规范咨询报告,提高咨询质量。大部分咨询报告书内容及三级复核比以前都有了进步,做的比较好的有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送的东方领秀小区11#-17#楼、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送的润城东方13、14#楼工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报送的78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资料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工程造价核减率普遍偏高,其主要原因包括:高估冒算、部分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工程变更重复计算、有的定额套用不合理,材料价格取定不实等。
2、部分施工企业造价从业人员专业不齐全,存在一个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印所有专业的结算成果文件现象。
3、部分咨询报告书内容过于简单,咨询结果只描述送审价、审定价、审减额,对审核情况、核减额和核减原因没有具体表述。还有的项目没有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进行审核成果报告表述,三级复核流于形式,不能起到对咨询成果质量的控制把关作用。
4、外埠来连开展造价咨询的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
5、存在工程变更签证程序不规范现象。部分项目办理工程变更价款的确认和支付手续不及时,变更签证不及时或签证不规范,缺乏有效性。
6、部分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时,没有市造价站出具的费率核定单。
三、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希望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在以后的工程结算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发包人应注重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及现场管理,完善现场签证手续,及时支付工程款,要求造价从业人员熟悉掌握结算备案程序,规范竣工结算的备案资料,防止出现高价结算的现象。
2、承包人应加强对竣工结算编制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提高工程造价的准确性。结算编制应在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基础上,根据有关造价文件编制结算。应有专人负责造价内控,及时办理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申请及测定。合理确定规费和工程造价,杜绝各类高估冒算行为。
3、各咨询企业应加强编制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咨询业务质量水平,严格执行咨询业务三级质量复核制度。安全文明措施费要经过市造价站的测定,合理确定费率。咨询报告书要条理清楚,内容要全面,特别是核减(增)的工程造价要有具体说明,同时企业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外埠来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及时进行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
今后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的管理,加强与各方的广泛交流,完善结算备案资料,实现对建筑工程计价活动的有效监管。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从业人员违规的处罚力度,规范建筑市场各主体计价行为,保障我市建筑市场公平、公正、和谐、有序、健康发展。
附件:2012上半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抽查部分备案情况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