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上半年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及使用情况的通报
【 信息发布时间:2012-07-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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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12]21号
关于2012年上半年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及使用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6号)、《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连建管〔2006〕300号)等文件规定,对我市市区上半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及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上半年市区申请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综合考评47家,考评组通过现场考核及对有关资料的核查,共考评了159个工程项目。从现场考评的资料来看,在商务标中承包人都能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在实际施工中基本费大部分承包人都能投入到位,现场考评率较高。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的意识逐步提高,通过安全文明现场考评,承包人加强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了城市环境,改善了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减少了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涌现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施工项目,如连云港市海谊建筑坑道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关里中心小学教学楼、江苏至德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锦屏磷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锦兴新村(1#-12#、14#-19#楼)、江苏地亚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中职集团图文行政大楼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现场考评和资料核查的情况来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有:
1、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没有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2、发包人没有在签定合同一个月或按约定的开工前的7天内,按照规定单独预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60%(没有付款票据)。
3、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支付,是通过工程款的方式,支付时没有明确其中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费用。
4、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费财务帐册没有单独开列,或者虽然分开,但做的不规范,只有几张收据、部分复印件,有的投入了却不会做财务帐,比较典型的有连云港泰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金桥·香河情缘职工小区二期工程11#、12#住宅楼。
5、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不及时,虽然现场考评了,但要补办有关手续。如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徐圩新区洁净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洁净技术研发中心科研办公楼工程。
6、部分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对承包人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没有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如连云港振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振兴时代广场(含地下室)。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各参建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发包人要按照规定及时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保证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
2、承包人要加强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文明措施费条款的签订及现场管理,同时在财务帐的规范上下功夫,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
3、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时签证确认,放在安全资料中。
4、每季度将对责任单位违反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规定的情况,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在网上公布,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将其行为列入不良档案记录。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现场考评工作,使发包人和承包人认识到安全文明措施费是不可竟争的费用,专款专用,从而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大投入,通过创建文明工地,使施工现场、工人宿舍、食堂、安全防护等方面都有质的改善,保障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重点落实预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也是区分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的一种手段,对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