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国有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备案情况的通报
【 信息发布时间:2012-03-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12]11号
关于2011年连云港市建设工程国有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备案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66号令)、《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等文件精神, 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国有投资项目竣工结算编审质量状况,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今年3月对市区2011年度国有投资竣工结算备案工程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共有5家国有投资发包人,报送了16个单项工程的结算备案资料。合同工期跨度为2007年—2010年,建筑总面积71255.41M2,合同总价10419.6万元,送审总价12699.57万元,结算总核对价11092.42万元,平均核减率为9.47%。其中由于工程变更签证造成的造价变动为348.48万元,平均核增率为6.33%。
在造价成果文件签章方面,大部分造价从业人员都能按照有关规定在成果文件上加盖造价执业印章。但也存在使用已作废的造价员编审资格执业章现象,如:市海建公司承担的人才培训中心专家楼项目,签章人郑训昌(苏连TC0013)已经作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报送的16个单项工程结算备案资料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承包人报送结算存在高估冒算现象。有的造价从业人员,结算编制不按照施工合同或协议约定进行,存在虚报现象。部分工程量计量不准确,有的计价程序套用不合理,有的无造价技术负责人把关。总体上看,承包人报送的结算书质量不高,是导致核减率偏高、核对价与送审价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
2、工程变更签证程序不规范,直接在承包人通用申请单上签定,没有另外出具工程签证单,有的还未加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导致核对价与合同价差距较大。
3、有的发包人、承包人配备的造价从业人员专业不齐全,存在一个造价工程师签印所有专业的结算资料现象。
4、存在随意延长结算审结时限现象。个别工程竣工数年,结算却一拖再拖,难以定案。形成这种状况既有承包人不及时按规定报送资料,也有发包人不按规定时限审核、甚至有意拖延的原因。
5、有的咨询报告书内容过于简单,咨询结果只描述送审价、审定价、审减额,对审核情况、核减额和核减原因没有表述清楚。没有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进行审核成果报告表述,三级复核存在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对咨询成果质量的控制把关作用。
三、下一步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希望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在以后的工程结算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发包人应注重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及完善现场签证手续,将变更的实质性内容备案。要求造价从业人员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确定工程造价,积极做好国有竣工结算的备案工作。
2、承包人应加强造价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杜绝各类高估冒算行为,并及时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相关规费的申请及核定。
3、造价咨询人应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提高咨询业务质量。对审核项目的咨询报告书中,应明确说明核增(减)的量、价明细,使核增核减做到有据可循,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应严格执行造价咨询业务三级复核制度。
通过这次检查,希望我市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严把行为关和质量关。下一步我站也将制定相关的制度,不断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为建立公平、公正、和谐、有序的市场秩序提供保障。
附件:2011年度连云港市建设工程国有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备案一览表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