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11-06-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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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
连建价协[2011]2号
关于我市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江苏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0〕4号)和省造价管理协会《江苏省工程价咨询企业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苏建价协〔2011〕12号)要求,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凡我市的造价咨询企业(含外省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中的所有专职专业人员(即在本公司注册的造价师和造价员)均可申请星级造价师或造价员。
二、评价的标准和方法
此次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的标准和方法严格执行《江苏省工程价咨询企业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苏建价协〔2011〕12号)。
三、评价时间和步骤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
1、市造价协会(评价机构)组织全市咨询企业进行宣传动员工作,布置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试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步骤,讲解信用评价内容、标准、方法,以及申报的具体程序和报送资料的详细要求。
2、个人申请、企业初评和相关资料准备
符合申请条件的从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对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对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和评价标准进行审核和打初评分,初评后将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相关资料(包括个人获奖资料、社会公益得分的相关收据(证明资料)、参加相关培训的证明、发表的论文和著作、抽检项目登记表等书面资料)于7月20日前报送市造价协会(评价机构)。
第二阶段 实地核查阶段(8月15日前)
市造价协会(评价机构)组成考核小组到咨询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打分。打分结果需经企业负责人、申请人和考核小组成员签字。
相关材料经报省复核合格后,最终确定星级从业人员名单。
第三阶段 结果公示、公布阶段(9月15日前)
1、对确定为星级从业人员的名单将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核。
2、公示、复核结束后,向社会公布星级从业人员名单,同时将结果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供社会查询。
3、向住建部、省住建厅、中价协报备星级从业人员名单。
四、有关问题说明
1、从业人员的业绩考核按2010年的网上上报完成的产值进行统计,请按表格填写项目名称等内容,分摊比例由企业按每人情况进行分摊,每个项目的收费发票由考核组现场进行核实,同时将书面所报项目与网上项目进行复核,并抽查档案核实。
2、除要求上报的资料外,其他资料均在现场查看,不需上报,但要通知企业事先准备好那些资料。
3、客户满意度调查表由企业发放到客户填写并收回,和资料一起上报市造价管理协会。对评分超过85分的人员要进行客户满意度再调查,可根据企业报送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提供的联系人和电话,通过组织建设、施工单位集中填表、网上反馈、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
4、参加本年的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对社会公告,有效期四年。
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是提升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倡导行业的良好风尚,激励造价专业人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创新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星级从业人员的信用试评价工作,严肃认真推荐本企业中的有突出贡献、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作为本行业的星级从业人员,实事求是、尺度一致、客观、公正进行初评工作,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江苏省工程价咨询企业星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苏建价协〔2011〕12号)(含文件和评价标准)可从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上下载。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