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12-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连建综[2010]483号
关于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改善施工现场生产与生活条件,市城建局拟于近期对全市范围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与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使用及考评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施工企业是否制订了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的实施办法;
2、施工企业在财务管理中是否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是否预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预付比例;
3、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4、编制、核对工程造价是否按规定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5、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内容及标准是否合理;有哪些项目需要调整;
6、其他对于完善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施工企业应重视本次调研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承建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实施情况与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并根据调研内容的要求形成书面意见,于12月10日前报至市造价站,联系电话:0518—85502920。
2、12月11日—15日市造价站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施工现场进行调研。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