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一季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网报情况的通报
【 信息发布时间:2010-04-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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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10]13号
关于连云港市一季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网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行业监管,做好我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工作,现将全市一季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包括招标代理项目)网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季度,全市19家单位共报咨询项目131个,合同总标的额141470.30万元,其中未完项目14个,已完成项目117个,完成标的额129331.43万元。上报的项目中,以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和结算审核为主,分别为60个和35个,标的额分别达84656.10万元和43428.68万元,分别占合同总标的额的59.84%和30.70%。35个审核项目,共核减5841.96万元,总核减率为13.45%。
本季度,全市上报项目单位有17家,未报项目单位2家: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一季度报表未报)和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报项目单位中,报表创建上报时间过早而不符合规定的单位有3家:连云港瑞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正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宏源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查发现,我市一季度已完项目内容,除一般性内容外,咨询项目造价包含内容说明、主材及人工消耗量指标得到重视,总体情况符合省站的有关要求。其中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永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网上填报数据详细、准确、全面,在此特予表扬。
咨询项目网上填报,是咨询企业作为管理相对方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是《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希望少数网报不及时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准确、全面上报项目情况和季度报表。今后,我站将重点加强对网报工作落后单位的监督指导,希望通过共同努力,推动我市总体网报再上新水平。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