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连云港保利置业有限公司内墙抹灰厚度结算及给水立管安装定额套用的复函
【 信息发布时间:2006-07-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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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连云港保利置业有限公司内墙抹灰
厚度结算及给水立管安装定额套用的复函
连云港保利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内墙抹灰厚度结算及给水立管安装定额套用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内墙抹灰厚度问题
根据施工图设计要求,内墙抹灰厚度应为25MM。因你公司对施工中内墙抹灰实际厚度产生疑议,经连云港市质量检测中心监检(详见编号为QH06-00001检测报告),墙面实际厚度为17-18MM。本合同为可调价格合同,结算时按实调整。
依据2001年《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中第十一章装饰工程中说明二:墙柱面及天棚装饰1“设计砂浆品种、厚度与定额不同均应调整(纸筋石灰浆厚度不调整,砂浆用量按比例调整)”。
2、给水立管安装预留槽问题
依据苏建价函(2006)第33号文,给水立管安装预留,由于墙槽由土建施工单位在砌墙时预留,实际安装施工单位在给水立管安装时未开槽,依据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单位估价表》定额应按明装计取费用,不再计取开槽费用。
特此函复。
二OO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