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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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关于上报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成果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了进一步提高价格信息发布的质量,更好地贯彻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定[2005]17号)的文件精神,多渠道收集工程造价信息,全面提升我市造价信息化服务水平,现通知如下:
每单位每季度必须上报3个工程造价案例,并详细分析各项指标,上报工程可以选择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此项工作将与咨询企业的咨询市场信誉评价和评优工作挂钩。
附件: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成果备案表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