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0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第一次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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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07]18号
关于连云港市200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第一次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开发区造价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六月份我站组织开展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6月11日-15日,我站成立专项检查组,就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专用章使用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计价手册、结算报告书及结算审核书格式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文)、《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的执行和学习情况,对我市16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随机抽取的造价咨询项目成果文件进行了专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都能够依据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做到贯彻执行。但也有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只注重咨询业务开展,不注重工程造价有关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不到位。
从咨询业务情况看,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项目明显减少,主要原因是国有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有审计局介入,民营企业的工程结算基本上是双方结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咨询企业咨询报告书未加盖单位法人章。
2、送审工程结算报告书未加盖从业人员专用章。
3、流程单印章不全。
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计价手册执行不到位。
5、大部分工程结算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出具结算审核书。
6、委托方提供结算审核资料清单未详细填写。
7、个别档案资料内容不完整。
8、学习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文)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的学习、贯彻不到位。
三、有关要求
1、各被检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应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努力改进和提高咨询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2、不定期性的飞行检查是各级造价管理部门加强行业动态管理的主要方式,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情况除进行总结通报外,还将作为咨询企业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我站将加强监管力度,以此来促进、引导全市咨询行业工作质量、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