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外地进市造价咨询企业单项业务备案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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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08]01号
关于2007年外地进市造价咨询企业单项业务备案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建价[2006]433号)精神,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秩序,促进外地进市造价咨询企业积极认真开展单项业务备案,规范业务行为,我站于2007年12月底开展了单项业务备案核查工作,现将单项业务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共有4家单位,包括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市唯诚建设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江苏兴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二、咨询项目和已单项备案项目
|
单位名称 |
应备案咨询
项目个数 |
已单项备案
项目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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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5 |
5 |
|
扬州市唯诚建设工程
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
5 |
5 |
|
江苏兴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
1 |
|
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
1 |
0 |
三、存在的问题
检查中发现,部分外地咨询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单项业务备案的规定,未能主动完成单项备案工作。依据《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单项业务备案应自承接业务起30日内上网备案并上报至市造价站,否则将作为不良纪录处理并告知该企业注册地造价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单项业务备案工作,希望今后各县、区造价管理部门对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外地企业承接我市造价咨询业务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监督指导、及时上报,共同维护和规范我市造价咨询市场秩序。
二○○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