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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局文件
连建管[2006]6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行为,根据建设部第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连云港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考核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疑问,请与市造价站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5410315。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连云港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