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1-05-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建价〔2011〕22号
关于开展国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质量调研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提高咨询成果质量,根据苏建价函(2011)第23号有关规定,省造价管理总站决定于2011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竣工结算审核质量专项调研工作。现将我市有关调研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抽查项目了解掌握我市国有投资项目结算审核质量状况,剖析结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提高我市国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水平。
二、调研抽查的范围与内容
(一)抽查范围
本次调研的范围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
(二)抽查内容:
1.竣工结算审核成果报告表述是否清晰、完整,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
2.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竣工结算的有关计价口径是否与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相一致;
4.清单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调整依据是否充分,计算结果准确;
5.材料价格的取定与报价是否一致,价格调整是否有依据;甲供材料结算的价格、数量是否正确;
6.甲方单独分包的工程项目,配合费计取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且合理;
7.设计变更和签证部分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费用调整计算是否准确;
8.是否合理确定措施项目费费率或价格。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费率计取;
9.有关提前工期和延误工期的费用、索赔和违约的费用处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计算正确;
10.规费、税金是否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计取。
三、时间安排
(一)
(二)
(三)
(四)
(五)
四、有关要求
(一)抽查项目由我处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企业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二)抽检项目的审核人员由我市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组成;
(三)审核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认真记录。对主要工程量、主要项目综合单价、材料单价、五项费用的计算均要重新核对。
(四)抽检项目核查后,我处组织检查人员与被查单位见面,通报审核情况,交换审核意见,并对审核情况进行复核。
(五)调研结束后,我处统一将有关材料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并公开通报检查情况。
(六)请各咨询企业按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咨询成果档案归档情况,准备迎接检查,具体抽取项目另行通知。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国有项目 结算 审核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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