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造价处加强国有投资工程材料认价管理工作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1-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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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建定(2008)04号
关于加强对国有投资工程材料价格认价工作管理的通知
各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公正、客观地核实相关建设材料价格,维护各方主体的正当利益,现将有关建设材料价格认价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价范围
1、国有投资工程中的特殊材料、新材料、市政、路灯、绿化建设中大宗材
料品种。
2、单价超过1000元材料品种,单宗材料费超过2万元的。
二、需提供的认价资料
1、申请报告2、材料价格审批表3、施工合同4、所需认价材料的供销合同、
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三、认价程序
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应在购需认价材料前报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采购时我处协同参与;工程结算认价时需携全认价资料,其中材料价格审批表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上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经三级复审确认后,予以认价。
四、凡在工程结算中需要我处认价的材料品种,如未办理相关手续,我处一律不予认价。请各有关单位按上述要求办理材料认价手续。
联系人:周峰 联系电话:85093182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八年元月二十八日
附表:
南通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审批表
施工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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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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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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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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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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