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商业贿赂存在的特点及解决问题的对策
【 信息发布时间:2006-09-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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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的市场竞争也逾来逾激烈,由此而引发的商业贿赂在各行各业中达到比较严重的程度,有的行业还在蔓延,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公平竞争,增加了商业成本,而且毒化了社会风气,滋生了大量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有的甚至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是工程建设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型领域,它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公司,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经济性和专业性。目前工程造价咨询已发展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利益,因此,极易成为商业贿赂现象的多发地带。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处在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此项工作,对于推进全市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目前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商业贿赂存在的主要特点及原因
近几年,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
下,通过行业自身努力,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全市取得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共37家,其中甲级3家,乙级32家,暂定乙级2家。已初步形成了一定行业规模,从业人员近1000人左右。为维护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各咨询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基本能做到合法经营,诚信守业。但是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也是社会环境一个组成部分,也要参与社会分工,通过开展经营活动,取得业务,获取利润。因此,必然要和其它行业和经济组织发生关系。通过我们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调查、摸底,也了解掌握到了我市咨询行业少数单位和从业人员在承接造价咨询业务活动中一是权钱交易,以小博大。通过给予现金、回扣等手段承揽业务,或假借信息费、外出考察等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原则行为;二是扰乱市场,非法获利。少数咨询单位存在出卖资质,挂靠经营,互相串通,恶意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手法多样,监管不严。部分咨询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对咨询业务审核把关不严,执行国家规章规定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不力,少数单位和从业人员为获取利益高估冒算,恶意扣减,有意损害业主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存在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是: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数量多、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参次不齐,少数企业法人经营思路单一、业务活动范围较窄,同时由于我市工程建设规模总是有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存在僧多粥少现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没有完全纳入招标竞争范围,在这种环境下,一定程度上为商业贿赂提供了温床,制约了我市造价咨询业的发展。
二、解决治理工程造价行业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的一颗毒瘤,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处理和清除,将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危及社会稳定,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也是如此,商业贿赂得不到有效制止,将严重影响建筑市场秩序,影响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下大力气进行治理。
首先要提高企业法人思想认识,有效破除商业贿赂是市场容易的“潜规则”和单位发展的“润滑剂”等错误观念,使企业法人的经营思想回归到靠公平竞争,诚信执业,合法经营上来;
二是强化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全市造价咨询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各咨询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使广大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遵规章,讲制度,在企业中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控制能力;
三是严格遵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规程”和行为准则。
每个从业人员必须配备“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规程”手册。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使每个从业人员懂得在造价咨询业务活动中自己所担当的角色和应承担的责任。
三、加强咨询单位内部管理,建立有力的内控监督体系
制度是规范行为的保证,全市各咨询单位必须建立一套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又能起到相互监督控制制度体系,特别是发挥三级复核制度的作用,各咨询单位必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把关”的原则追究审核责任,防止审核签字走过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计价依据,做到公正、公平,严格把关,切实维护广大建设业主和施工企业的正当权益。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就是通过回扣这种不正当手段承揽咨询业务和从业人员收受贿赂,有意抬高造价,损害业主利益;为获取不当利益,恶意降低造价,损害施工企业利益。针对这些形式手法:
一是我们在要求咨询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同时,我们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对咨询单位的业务收费情况加强监督管理,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从咨询单位的咨询合同、发票开具、费用支出等方面入手进行排查分析商业贿赂苗头,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决不手软,对存在重大嫌疑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二是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开展业务质量飞行检查。通过对业务咨询成果的质量检查,排查从业人员是否有意抬高造价和恶意降低造价的行为,同时检查咨询单位执行业务流程和审核制度情况,发现存在损害业主和施工企业利益的行为,应严肃查办,特别是对手段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除吊销执业资格,清除行业外,还要移交有关部门查办。
三是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构建诚信管理长效机制,抓好“南通造价信息网”建设,在网站设立专门窗口,为全市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建立诚信档案,向社会各界公示各咨询单位的基本情况,经常介绍工程造价管理动态,接受社会各界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活动的举报和咨询,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中违规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及时公示,同时对“守法经营,诚信执业”好的咨询单位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广泛宣传,起到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