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3-11-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定函(2002)42号
江苏省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管理办法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省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省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管理工作,促进造价工程师有序流动,根据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建标[2002]187号)和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关于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价协(2002)第024号)等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我省造价工程师注册变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变更的范围
属下列情况,造价工程师应当在工作单位调动后两个月内办理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手续:
1、造价工程师的工作单位发生调动的,应当办理造价工程师注册变更,且一年只能变更一次;
2、单位合并、分立、改制、撤销等原因,单位名称发生整体变更的。
造价工程师的技术职称、学历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待造价工程师注册年检时由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变更。
注册造价工程师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不予续期注册。
二、注册变更程序
1、向初始注册单位所在市造价管理机构提供注册变更资料。在本省范围内市与市之间调动工作单位的,首先应在原注册市造价管理机构撤销注册,由原注册单位所在市造价管理处盖章后将注册申请资料退回本人;申请变更人再到新注册单位所在市造价管理处申请变更;外省市调入本省的,由新注册单位所在市造价处接受注册变更资料(调入省属单位的,注册变更申请资料直接报省定额总站,下同)。
2、新注册单位所在市造价管理机构对提供的变更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变更资料报省定额总站。
3、省定额总站对各市上报的变更资料进行审核,按下列办法办理变更注册:
(1)在本省范围内变更注册的且符合注册变更条件的,由省定额总站在注册变更栏内签署“准予变更注册”意见,加盖省定额总站公章。如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之间变更的,根据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印章管理规定,由省定额总站重新制作印章;
(2)由本省变更到其他省市(或专业部)的,由省定额总站在注册证书和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准予变更注册,执业专用章已收回”,盖省定额总站公章后退回本人;
(3)由外省市(或专业部)变更到本省注册的,由新注册单位所在市造价处对申请人提交的变更注册资料审核,上报省定额总站后,由省定额总站统一上报中价协重新制作注册证书。省定额总站根据注册证书编号,重新制作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三、注册变更应提供的资料
1、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用章(在本省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内调动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供执业专用章);
2、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跨省或专业部变更注册时,应填写本表。调出本省时,填写一式4份,所在市留1份,其他3份报省定额总站盖章,1份留省定额总站,另2份后退还回本人。在本省范围内变更注册的,不填本表);
3、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从本省转外省或专业部注册的提供。在本省范围内变更注册的,不填本表);
4、江苏省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信息表(在本省范围内变更注册和外省市转入本省注册的应填写本表。在本市变更注册和外省市调入本省的,填写一式2份,现单位所在市留1份,1份上报的省定额总站;在本省跨市变更的,一式3份,原单位、现单位所在市造价处各留1份,上报省站1份);
5、与原注册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在本省变更注册的一式2份,省和现注册单位所在市造价管理机构各留1份;从本省转外省市的,一式3份,1份留本省,另2份退回本人。解除工作关系证明包括: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到期合同,工作关系调动手续,退休证书等);
6、与现注册单位建立工作关系的证明(一式2份,在本省变更的,省和现注册单位所在市造价管理机构各留1份;从外省调入本省的2份均上报省定额总站,其中省留存1份,1份上报中价协。与现注册单位建立的工作关系证明包括:与现注册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现工作单位交纳的养劳、医疗、住房公积金、人事代理合同等证明);
7、现注册单位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在每一页“造价工程师变更申请表”和“江苏省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信息表”的背面均附复印件,现注册单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提供);
8、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合并、分立、改制、撤销批复(一式2份,省市各留一份,发生单位名称整体变更时提供);
9、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从外省市变更到本省的提供,用于重新办理注册证书)。
四、注册变更办理时间及其他
1、报送变更资料时间:每季度办理一次,各市应于每季度末将变更注册资料上报省定额总站,外省市转入本省注册的,由省定额总站于每季度的第一周上报中价协办理变更手续。
2、外省转入本省的,原持有概预算、造价员等资格管理,应按本省有关规定,同时转入本省。
3、每人变更注册费用50元,需重新制作执业专用章的,每枚印章40元。
4、注册变更申请等表格,请到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或到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领取。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jszj.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