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6-06-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26〕9号
关于2026年上半年度全市造价咨询
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级市(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全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机制的通知》(苏住建建〔2022〕40号)和《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度全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的通知》(苏工价〔2026〕7号)要求,市造价处组织开展了全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计抽查36家企业,抽查结果为良好21家、合格14家、不合格1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本次检查采取集中核查的方式,通过查阅企业提供的相关管理文件、人员社保等资料,抽检项目档案,按照《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双随机检查评分表》(2026年版)开展检查工作。
二、检查结果
从检查结果看,受检企业总体情况良好,多数企业从业人员专业资格基本符合要求,劳动合同签订完备、社保缴纳齐全;出具的咨询成果报告基本能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章、规范、标准、规程要求。但检查中也发现不同造价咨询企业在管理水平与专业能力方面呈现较为明显的差异,主要问题归纳如下:
1.人员管理方面。部分企业对离职的注册人员未能及时办理变更转注手续,造成人证分离;还有个别企业在聘用专业人员时,未严格履行背景调查职责,对注册人员的相关管理不善。
2.档案管理方面。部分项目缺少编制说明、计算底稿和询价记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含工程量清单)未提供招标文件;结算审核项目未提供中标通知书、签证变更资料不完整。
3.咨询成果方面。少数企业由于专职人员匮乏、项目数量较少,暴露出管理能力薄弱与业务水平不足的状况,在咨询成果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相关标准规范,存在清单描述不清、组价计算错误、依据引用不当、报告内容不完整等问题,个别项目存在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造价咨询企业应以此为契机,严格落实分级复核及归档制度,确保成果文件完整、合规、可追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强化对专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与培训,规范其执业行为,把提升服务质量作为核心要务。
市造价处将持续以“严监管、优服务、促提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6年6月3日
附件:2026年上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