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6-05-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26〕7号
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度全市造价
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造价咨询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咨询成果质量,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全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机制的通知》(苏住建建〔2022〕40号)要求,市造价处决定开展2026年上半年度全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在本市行政区域同时开展造价咨询活动的造价咨询企业,其中:苏州18家,昆山6家,吴江、太仓、常熟、张家港各3家。
二、检查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合同履约、业务操作程序、档案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要求。
三、检查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检查实行百分制,按照检查评分表(见附表)评定,检查结果由两个项目得分的最低分确定。检查结果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
1.良好:检查分值在80(含80)分以上;
2.合格:检查分值在60-80(含60,不含80)分;
3.不合格:检查分值在60分以下。
项目检查得分将作为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计分项之一。
四、工作安排
1.检查工作由市造价处统一组织实施,采用分区域设点进行集中评审。具体工作自5月下旬起开展,时间由各检查组通知受检企业。
2.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将结果统一上报市造价处,由市造价处负责汇总通报情况。
五、检查要求
1.被通知抽调辅助检查人员的造价咨询企业,要积极支持检查工作,妥善安排,保证人员按时到位。检查组人员需携带便携式电脑,准备好相关检查依据文件、评分表以及相关软件。
2.被检企业需重视本项工作并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按时将被检资料送达指定部门,检查当天可安排企业相关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配合检查组工作,进行现场答疑。
3.检查组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统一标准、尺度一致,确保检查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2026年5月10日
附件: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双随机检查评分表(202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