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2-01-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
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
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市各有关委办局: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11〕812号)转发给你们。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属于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风险,具体调整办法按照省住建厅规定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