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11-03-2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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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相关人员: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令)已于2010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工程造价管理水平,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我市决定对全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宣贯培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令)宣贯培训。
二、培训对象:
全市辖区范围内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参加人员见附表)。其他单位专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加培训人员按分配人员数量平均分两期参加培训。
三、培训地址:
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会议中心三楼(市建设局原址)。
四、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班举办两期,每期半天时间。第一期:2011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第二期:下午13:30—16:30.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委托无锡市建设培训中心举办,报名缴费请到培训中心办理。培训费用70元/人。联系电话:0510-82721503
请各造价咨询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按时参加学习培训。
市建设局造价管理处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