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工程量清单与标底编制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 信息发布时间:2008-12-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无锡市建设局文件
锡建价函(2008)16号
第二次工程量清单与标底编制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江阴、宜兴市,锡山、惠山区建设局,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推广与提高工作,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根据省造价总站、省招标办《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量清单与标底编制质量调研的通知》[苏建价站(2008)5号、苏建招办(2008)3号]文件要求和我局《关于开展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质量检查的通知》[锡建价(2008)6号]文件精神,我市再次对2008年部分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与标底(最高限价)的编制质量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和调研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从7家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08年已完成招标的项目中分土建、安装、装饰、市政专业各抽取1-2个工程,抽调部分造价咨询企业中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审核小组通过15天的集中审核,对7个抽检项目从清单工程量计算、清单列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规费计取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详细的核查。
二、质量评价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招投标的项目全部采用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相应的各专业计价表进行计价。20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于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我市08年3月份招标的绿化工程标底编制全部使用07计价表进行编制,及时贯彻了省、市的计价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各造价咨询企业和代理机构,不论在清单编制还是标底编制方面,都能按计价规范和计价表的要求进行编制,质量也有所提高,但也有个别咨询企业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从检查结果来看,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量计算方面:清单土方工程量计算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不按计价规范规定的计算规则而按计价表的计算规则,违反了规范“四统一”原则;这次检查还发现图纸不完整的情况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全部估算,容易造成结算时由于量的不准确引起的价格争议,违背了清单计价的原则。
2、项目特征描述方面:项目特征描述与标底套价不一致。
3、标底(最高限价)编制方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计价应包括的工作内容在组价时漏项,综合单价错误;计价表子目套错;计算书的工程量与套价量不一致。绿化工程与市政工程相应册的费率未作调整。
4、绿化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分部分项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区分不清晰。
5、书面工程标底书中的工程造价与所报光盘内的工程造价不一致,且出入较大。
通过对7个受检项目的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误差率:5%以上10%以下的工程3个,占抽检项目的40%;5%以下的工程4个,占抽检项目的60%。工程总造价误差率:3%以下的工程2个。
通过这次检查,反映出我市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的整体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工作责任心有待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希望各造价咨询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结合本次检查所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内部管理,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以促进我市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